870父母签保险要求规定于法条870.224
2026-08-07
870父母签的保险要求在法条870.224里。主申请人在申请阶段就得有健康保险安排,不是等签证批了再买。
条款870.224的原文是:The applicant has adequate arrangements for health insurance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applicant’s intended stay in Australia. 意思是你打算在澳大利亚停留的那段时间,必须有足够的健康保险安排。
注意“adequate arrangements”这个说法,法条本身就是这几个词。它没有在870.224条里定义到底什么算“足够”。这个问题后面说。
这一条管的是申请,不是下签后
很多签证类别都有两类保险要求。一类是下签后要一直遵守的条件,比如8501。另一类是签发标准本身就写着的,比如870.224。8501是“签发后要一直遵守”的条件;870.224是“签发时你得已经满足”的标准。也就是说,你在递交申请和签证审理期间,就要有保险安排。不少人把这个顺序搞反了,以为批准信下来后才需要买保险。
家属也有自己的条款
870.224写在主申请人名下。但保险这件事不只在主申请人条款里出现。在这个签证类别中,编号带 .3xx 的条款是家属(member of the family unit)条款。家属通常也要各自满足保险要求,而不是主申请人买一份、全家都算覆盖。
这一点很多人漏掉。他们会觉得,我是主申请人,我买了保险,家人自然就覆盖了。但法条结构不是这样。家属条款是独立的,要求家属自己也有足够的健康保险安排。至于家属条款的具体编号和原文是什么,本文没有列出,你需要去查法规原文。
常见误解:先下签再买保险
最常见的误解就是把870.224当成一个“以后要遵守”的约束,而不是“现在就得满足”的标准。有人会说,870签证下签后需要保持保险,于是以为在申请阶段不需要。错。870.224写在签证签发标准里,它规定的是申请时就必须有adequate arrangements。如果你申请时没有,就不满足这条签发标准。
另一个误解是“一家人买一份就够了”。如果你带配偶或子女,他们的保险通常要由他们各自的条款来要求。你需要确认每一个家属都满足自己的保险安排。至于一个家庭能不能共用一个保单,那要看保单的具体设置和移民局怎么理解“arrangements”,这不是本文能回答的。
本文答不了什么
“adequate arrangements”到底指什么?这个法条没有给定义。它不包含保额、不包含最低期限、不包含保险公司资质。这些内容不在这条法条里,也不在本文的事实范围里,所以不编。
另外,法条会修订。你查看当天,以legislation.gov.au上的现行版本为准。你个人签证上到底附了哪些条件,以你的批准信和VEVO查询结果为准。如果你需要确认自己的保险安排是否满足870.224,或想知道家属条款的准确编号,请去查法规原文,或咨询注册移民代理、移民律师。本文不推荐任何机构或产品。
记住一点:870.224管的是申请时就要有保险安排,不是下签后再买。先查法条原文,再查批准信和VEVO,不要靠别人转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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